我市开展医疗卫生四大专项督查

20.04.2015  11:17

   重点检查以往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

  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市将于4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专项监督检查、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监督检查、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卫生监督所各自负责对本级发放《医疗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总结上报四个阶段。检查将对以往存在问题的重点医疗机构进行着重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依法查处到位,并将查处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刘兰萍 记者 邓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