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23.08.2015  10:48

简政放权增活力 机构重组提实效 多元监管促规范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法制建设的部署,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抓手,积极开展简政放权、力量整合、执法公开、执法监督、制度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市本级精减2000余项

  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让权力运行和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今年,我市启动“三单一网”工作,截至6月底,已顺利完成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各部门梳理上报行政权力6366项,精减后市本级保留4562项(含共性权力8项)。目前,市直53个部门已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公布行政权力4047项(含省级下放权力1845项),精减率为65.4%。

  2014年6月,我市启动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保留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231项;下放县区审批事项128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260项。对我市涉及建设工程项目的50余项行政审批整合再造,按照“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件”模式运行,为省市重大重点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切实解决建设项目“办事难”、“时限长”问题。

   执法力量“多合一

  成本下降效率大提升

  长期以来,我市水务、农业、文化等领域行政执法任务重,机构多,人员散,职责交叉,执法效率一度受到影响。为此,我市积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部分领域整合内部力量,实行综合执法。

  据了解,以前水务系统的行政执法分别由市水务局所属的水政监察支队、水保办和节水办等部门承担。改革后,市水政监察支队更名为市水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水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职能,市水务局其他执法机构职能全部划入市水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农业系统的行政执法原来分别由市农业局所属的粮油生产管理站、种子管理局、农机化管理站、植保植检站、经营管理站等部门承担。为整合力量,2015年我市成立南昌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城区农业和生猪定点屠宰的行政执法工作。该支队成立后初步建立了执法体系健全、队伍精干、执法统一的农业综合执法新机制,相关单位不再承担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文化系统方面,我市将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文化市场稽查队)的职责、市出版物市场稽查大队的职责以及原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有关市场执法职责进行整合,成立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降低执法成本。

   执法公开保公正

  多元化监管促规范

  为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我市试点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5月1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为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开发运行了南昌市企业监督警示系统,通过系统将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公示。同时根据企业近三年违法记录,自动将企业分为黄色警示、橙色警示、红色警示三类,一方面,让违法企业曝光,向社会预警。另一方面,让执法办案接受社会监督,倒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目前,全市34个执法部门监管数据已导入系统,实现了企业信息开放共享,企业监管协作联运,为打造我市优良信用环境和政务环境探索了新路。

  同时,我市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大监督”,坚持实行常规化、日常化监督,以监督促规范。

  我市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备案监督力度。市法制办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每年通报备案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备案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290件。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聘请了30名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执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市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通过行政监察年度计划报批制,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让行政管理相对人便于理解,易于接受。我市每年还选择1至2部政府规章,对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同时,每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改进评查方式,提高评查效果。

  据了解,作为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首个试点城市,今年我市建立了5个并联审批平台,实行“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理”机制。此外,我市正开发并联审批系统,重点开发“2+5”功能,即:个人办事、法人办事两个主体板块,按主题、部门对政务服务资源进行全口径汇聚;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督投诉举报5个专项板块,分别体现网上晒权、网上行权、网上惠民、网上监督、网上投诉功能。预计今年10月底,我市政务服务网将投入试运行。(本报记者 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