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一调查报告获江西省河长办公室采纳并发文督办

11.11.2017  02:29

我校吴泽俊教授和高桂青老师撰写的《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六干渠水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江西省水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内刊《决策参考》2017年第5期)受到江西省河长办公室的高度重视,为此专门发文进行督办(文号:赣河办督字[2017]12号)。

为贯彻督办文件精神,11月9日,江西省水利厅张荣峰调研员,南昌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处处长吴明带领高新区、青山湖区政府相关人员对六干渠沿线进行实地查看,我校该项目参与人员应邀参加。吴明一行对报告中提到的6处污染源进行逐一核对并定位取证,就报告中的数据和治理措施与我校项目参与人员进行探讨,并将整改责任直接落实到具体的政府工作人员。

该水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是按照校领导的部署,依托我校平台资源和学科优势,针对六干渠水质逐年变差,已影响到沿线生态环境的现状而组建的课题组,旨在找出六干渠水质变差的原因所在并提出参考性意见。课题组经过为期一年的跟踪取样调查,对六干渠20公里的区段进行了水质量化分析和定性,并排查出6处关键污染源。为后续六干渠的治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和针对性方案。(文/图 江西省水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

                                   

延伸阅读:江西省河长制是为推行绿色江西战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根据《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而实行的由省委书记和省长任总河长和副总河长,由江、河、湖流域和区域政府一把手任河长,对所辖水体进行规划、监督、治理,并接受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一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