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招标采购项目督促检查

05.01.2017  23:02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标采购暂行办法》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由校监察审计室、党务政务督导室、财务处、法制办公室、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组成检查工作组,对后勤保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材料与机电学院、有机功能分子研究所、生命科学学院进行小额项目招标采购程序、大型项目使用效益和项目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和看现场形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方向和建议,对一些部门好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所到部门对本次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通知要求形成自查报告和项目材料,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记录,立即开展整改工作。检查组还分别到档案馆和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对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已经移交和正在整理、待移交给档案馆的采购项目档案进行检查并提出宝贵意见。

  本次督促检查工作成效显著,对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切实提高了廉政意识和防控能力,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