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项督查教师待遇落实情况

22.01.2015  12:32

  昨日,记者获悉,省教育厅采取县级自查和省教育厅督查的方式,进一步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督查时间持续至3月结束。

  记者了解到,此次督查内容包括以下9个方面: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标准是否低于县域内公务员平均工资,绩效工资所需要经费是否由财政全额拨付,高中阶段的绩效工资标准是多少,经费如何保障;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含职称工资、薪级工资、10%的教龄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经费如何保障;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含第13个月基本工资、班主任津贴、原工资中的物价补贴等)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所需经费是否由财政保障;中小学教师是否享受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经费如何保障;中小学教师是否购买养老保险,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所需经费如何保障;中小学教师的烤火费、降温费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经费如何保障;当地公务员发放的各种年度考核奖励,中小学教师是否参照发放,经费如何保障;边远地区农村教师特殊津贴的发放标准、发放人数,是否按需求及时足额发放;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已聘人数、未聘人数,采取哪些有效措施积极化解评聘矛盾。

  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设区市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会同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教师待遇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设区市教育局要在1月30日之前完成复查。记者 周西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