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显威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报道之四
探索运用“1托N”新方式,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委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狠抓巡视干部队伍建设,涌现出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李泉新等先进典型……
2016年,省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跟中央巡视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年来,省委共开展3轮巡视,其中2轮对55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1轮对25个贫困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巡视,并对2个省直单位党组开展巡视“回头看”。巡视共发现“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685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724件,归纳梳理出倾向性问题16个,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工作建议9条。
强化看齐意识 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在认识高度、措施力度、责任担当上紧跟中央要求。
省委把学习领会好中央新精神、新要求作为做好巡视工作的重中之重,每逢中央召开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省委常委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都会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先后3次组织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牢牢把握巡视工作正确方向。
省委把开展巡视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抓手。2016年,省委“五人小组”4次、省委常委会10次听取巡视汇报。省委主要领导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发现的重要问题处理、重要线索处置,态度鲜明、要求具体。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组织实施责任,先后召开巡视动员会3次、领导小组会10次,做到年度有计划、每轮有动员、中途有调度、结束有总结。
我省还制定印发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把“五人小组”听取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汇报、非省委常委的分管省领导列席常委会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向全省通报巡视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等举措作为“规定动作”,一以贯之、长期坚持。
提高政治站位 深化政治巡视
中央要求,巡视是对党组织的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省委把政治巡视作为巡视工作的核心要义来系统把握部署。
省委巡视组着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既注重发现显性问题,更注重从政治高度归纳提炼,把具体问题归结到党组(党委)层面剖析根源,查找党组(党委)书记的领导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
突出政治巡视重点。坚持把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作为巡视监督重点,既着力发现极少数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按照“立高线、守底线”要求,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动辄则咎。2016年,巡视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线索42件。
同时,我省还建立完善巡视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公检法等机关和部门的协作机制。2016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民检察院提供被巡视单位303件信访举报件,纪检、组织、政法系统和政府工作部门协助省委巡视组了解情况43次。
据统计,2016年,省委各巡视组共发现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存在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603个、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179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269个,向被巡视单位提出整改意见301条。
强化成果运用 形成持续震慑
省政协常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郜海镭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省国资委副主任李键严重违纪,给予李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省国资委副主任职务……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相继公布了一批严重违纪人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在各级领导干部中产生巨大震动。
上述案件的问题线索,都是省委巡视组在巡视期间发现的。2016年,省委巡视组共发现“六项纪律”方面问题685个,发现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724件,其中,移交省纪委办理109件,移交省委组织部处理22件,移交被巡视地方(单位)办理498件。
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坚持优先办理、快查快办。2016年,省纪委办结47件47人,省委组织部组织处理8人。
省委紧紧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强化被巡视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既向被巡视党组(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又向分管省领导通报,督促履行“一岗双责”。据统计,去年共向分管省领导通报巡视情况19人次,向被巡视单位主管部门通报情况7次。
巡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强,先后推动省委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换届、缴纳党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改;省外侨办制定《江西省关于加强和改进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等;以省委办公厅名义下发倾向性问题通报2次。
推动市县巡察 构建监督立体网络
派出124个巡察组,完成33轮次、对282个地方单位开展巡察,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线索1575个,涉及县处级干部106人、乡科级干部570人……这是我省积极探索市县巡察工作,在制度上向巡视看齐、范围上对巡视拓展延伸、方式方法上向巡视学习借鉴,着力构建巡视巡察监督立体网络带来的实际成效。
省委把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纳入巡视工作总体部署,不断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市县在编制机构设置、工作谋划部署、巡察成果运用上加强调研指导;要求市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的讲话必须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市县巡察工作重要事项报备制度。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
为规范市县巡察工作,省委巡视办要求,在巡察职能定位上,既要发挥“利剑”作用,又要防止大包大揽;在巡察工作重点上,既要符合政治巡视要求,又要突出基层特点;在巡察方式方法上,既要规范制约,又要创新完善。比如,在工作安排上,为避免巡视巡察重复交叉,浪费资源,增加基层负担,我省规定,在同一年度,对上级党委巡察过的地方和单位,本级党委除特殊情况不再重复安排常规巡察;在同一时间段,市县不得在同一个地方或单位安排2个及以上巡察组。
2016年,市县党委围绕省委工作大局,紧跟省委巡视工作部署,针对换届纪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基层“微腐败”等开展了专项巡察,形成巡视巡察叠加效应,扩大了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