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垦系统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1月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省农业厅举行的推进全省农垦改革发展新闻发布上获悉,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农垦系统“把握两个重点,围绕三个战略,建设四大项目”,把农垦建设成为绿色生态产业的聚集区、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的样板区、全面小康的先行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全省农垦系统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克服困难,锐意进取,已经建设成为以农业为基础、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系统。截至“十二五”期末,全省农垦系统实现国民生产总值230.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油料总产量位居全国农垦第6位,国民生产总值、棉花总产量居第7位,猪肉产量居第8位,粮食总产量居第9位;“十二五”时期累计实施垦区危房改造23.05万户,改造垦区公路总里程2235.1公里;垦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为加快改革发展,全省农垦系统将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把握两个重点:发展上,以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改革上,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主线。围绕三个战略:按照“人口向总部集中、产业向园区聚集、农业向现代化转变”的发展战略,把农垦建设成为绿色生态产业的聚集区、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的样板区、全面小康的先行区。建设四大项目:推动资源资产整合、产业优化升级,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园区、大企业、大产业,全面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切实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农垦系统要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培育壮大一批在省内、国内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农垦企业集团;建成一批稳定可靠的大型粮食、畜禽、水产、种子、茶叶、蔬菜、油料、水果等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形成较为完备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