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划定生态空间保护红线

02.08.2016  20:43

  7月29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标志着我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正式划定。

  据悉,全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汇总面积为5.52391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3.09%。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5878.1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52%;二级管控区面积4.9361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9.57%。生态空间保护红线范围基本涵盖了我省禁止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敏感区等重要生态区域,包含我省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省级以上地质公园、省级以上重要湿地(湿地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中的我省洪水调蓄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国家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屏障区、“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重要湖泊)、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以及对局部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保护意义的区域。我省将通过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划定及配套管控政策实施,形成符合江西实际,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基本需求的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分布格局,形成严格管控边界,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为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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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