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实行动态管理

21.09.2016  18:03

  今后,我省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不再进行定点资格审查,全部实行动态协议管理,能进能出,确保定点医院和药店的服务质量。

  据悉,取消定点资格审查之后,各类医药机构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可以自愿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定点,经评估公示通过以后,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成为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要接受社会监督,年度考核不合格和涉及欺诈骗保行为的,会被解除定点服务协议,并在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内不得重新申请定点。我省将对已签约的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常态化的解约退出机制,密切跟踪,对履约能力进行动态评估,避免“一评定终身”。各地还将创新监督方式,探索通过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引入第三方评价、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保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