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环境保护专项检查行动

06.03.2014  16:54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本月,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
  据省环保厅相关人士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是燃煤发电(包括企业自备电厂)、钢铁、水泥、化工、玻璃等大气排污企业及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各相关部门落实面源污染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情况等。二是废水排放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检查位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等周边的工业企业;严查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取缔关闭情况,及利用渗坑、渗井、裂隙和溶洞排放废水或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跨省流域出省水质的监督,监测工作,确保水质安全。三是涉重金属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四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运行情况。五是群众投诉案件和热点环境问题的办理情况。按照《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要求,及时解决群众合理环境诉求。
  同时,注重运用暗查和突击检查方式,做到执法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