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25.08.2014  12:14

  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企业技术创新中的独特作用,我省公布了关于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实施意见。

  据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博士后工作的延伸和发展,是指在省内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组织管理模式,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科研开发、创新创业的一种特定形式,必须具有招收博士后、科技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的功能。

  凡在江西省内注册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均可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备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研开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的技术研发队伍,具有市场前景较好和技术水平较高的研究项目。

  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与流动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人员在站及出站后的其他管理与服务工作,比照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的同等人员对待,执行和享受国家、省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为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提供项目和经费支持。(记者 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