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

04.09.2016  13:34

  9月2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在继续安排赣州市南康区、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和莲花县实施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省今年新增赣县、万安县、遂川县、井冈山市为试点县(市)。从今年开始,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工作由相关设区市组织、各项目县具体实施。按照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将于9月前完成,确保志愿者在9月底按时上岗。

  支持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由教育部、财政部共同组织,每年公开招募一定数量的志愿者,到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从事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的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期为两年。

  在志愿者待遇保障方面,试点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负责志愿者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其中,中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省级财政对每名志愿者每年补助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