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简报专期推介我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实施意见
2018年新年伊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第三期简报以“江西省二十部门联合发布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实施意见”为题,专期向全国推介我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全面提升我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2017年12月底,省食品安全办联合省编办等19部门联合制定了《江西省食品安全办等20部门关于江西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措施、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餐饮业创新发展能力、全面构建餐饮社会共治格局、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目标明确。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全省餐饮监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行业自律机制逐步完善,餐饮业发展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绿色、健康、节约的消费理念逐步强化,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频次明显下降和有效控制,全省食品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公众满意度稳定在75%以上。二是任务明确。《实施意见》部署了六大工作任务,即全面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餐饮业创新发展能力、全面构建餐饮社会共治格局。三是分工明确。《实施意见》将六大任务细化为30项具体措施,并明确了责任部门。要求相关责任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落实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加大工作投入,加强基础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一级抓好一级,层层抓落实。
《实施意见》要求,各责任部门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落实党政同责,将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政府食品安全考核的指标体系,以及“双安双创”、“卫生城市”等创建和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食品经营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