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救助因疫情致监护缺失儿童

31.03.2020  18:50

  日前,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江西省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从强制发现报告、畅通求助渠道、落实监护照料、加强救助保障、强化综合协调等5个方面,制定设立求助电话等20项措施,保障全省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及其家庭渡过难关,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根据方案,保障对象包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认感染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疑似感染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隔离观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及其他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的5类儿童。

  在畅通求助渠道方面,省民政厅设立儿童关爱服务热线——0791-88112349,同步接听电话求助。各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热线转交的儿童及时做好临时照料、服务转介、个案跟踪、资源链接。

  在落实监护照料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对确有困难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可转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照护。监护缺失儿童有重点疫区接触史、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或者身体状况不明的,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村(居)委会要将儿童安置到当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检测,对确诊或疑似病例,优先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救治。

  在加强救助保障方面,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儿童及家庭,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