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台记者史筱娅报道: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江西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对江西省省级预算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间、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全省各级党政部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省级政府、省级部门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报告及报表等信息应向社会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