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着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是着力完善配套管网。由省财政补助10亿元、国开行融资33亿元重点支持48个市、县污水管网建设,确定建设项目804个,管网长度1823公里,目前项目建设已全面启动。二是加快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对列入国家重点减排责任项目的20座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的督导,目前项目已全部建成,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7.5万立方米/日。三是积极推进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把城市排水防涝规划作为加强城镇地下管线规划统筹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地排水防涝规划编制工作的督导。目前,南昌市、赣州市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编制并批复;吉安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已完成规划编制,待评审;有8个城市正在编制该规划,其他城市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是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南昌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南昌市餐厨垃圾试点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填补我省空白。2014年底,全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3.09%。二是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确定了南昌市、宜春市为全省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宜春市被列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全省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积极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确定了南昌市、景德镇市、共青城市和进贤县四个市县为全省试点市、县。景德镇市昌南拓展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成长度6.2公里,南昌市洪都大道电力管廊建设长度3.9公里。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指导,萍乡市列入首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一是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设市城市的绿化三大指标居全国前列。二是积极推进防灾避险公园建设。全省建有防灾避险公园32个,面积1218公顷。各地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在防灾避险公园建设中配备供水、供电、排污等必要的应急设施,留出开敞空间,保证绿地防灾避险功能的实现。
严格执行群众健身相关设施配套标准。在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查过程中,要求各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确保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强化城乡规划批后监管,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办理权属登记,切实将群众健身相关设施配建指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