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设立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

11.03.2016  10:46

  为充分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服务网络及社有企业项目建设,日前,省政府决定设立省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并由省财政首期安排1000万元支持设立产业基金。

  此次省政府决定设立省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充分遵循“整合资源、塑造平台、引导投入、融合发展、市场运作”的总要求,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整合和发挥系统网络与服务资源优势,将社会资本引向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搭建全省供销合作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平台,重点支持全省供销社系统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物流、再生资源产业、农超市场和商贸物流等优质项目。

  产业发展基金本金除财政资金外,每年从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收益中按20℅比例提取注入。力争通过5年时间,财政资金支持基金总额达到1亿元,基金总规模做大到1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