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24.08.2017  10:41

  我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8月2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我省草拟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省将进一步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打破国籍、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档案、人事关系和体制内外等限制,凡在江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都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征求意见稿提出,细化职称系列专业,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和新医药、信息技术、航空制造、先进装备制造、锂电与电动汽车、文化创意、绿色食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置职称评审专业;对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逐步设置正高级;根据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编制对应目录,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专业、层级的职称,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不同的人才特点和岗位职责,分系列、分类型、分层次制定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评价标准。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对特殊人才实行特殊评价,将开辟“绿色通道”,打破学历、打破资历、打破常规、简化手续,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等方式开展不定期的特殊评审。

  为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合理设置论文条件,按系列、层级、人员类型分类合理设置。对高校教师、科研人员等理论性强、研究属性明显的职称系列,推行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强化论文质量;对工程技术人员、工艺美术人员等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论文不作限制性条件;对申报中、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

  我省还将加强评审组织建设,向地区行业、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单位开展自主评审。实行重点领域“凡晋必下”制度,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锻炼。对师德、医德等职业道德失范“零容忍”,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

  据悉,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箱为[email protected]。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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