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强信心]户籍制度改革打破二元壁垒 农民进城得买得起房安得了家

04.03.2015  01:40


南昌市不断推进城市建设,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了进城落户。


江西各地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


户籍民警正在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均为资料图)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3月3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今年1月份,江西省户籍制度改革大幕拉开。这次户籍制度改革,不再以户口论身份,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为吸引农民进城落户,江西省社科院专家建议政府还需在夯实产业基础培育特色产业等方面下功夫。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户籍制度这项重大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对接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江西于今年1月11日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并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

  自上世纪80年代,伴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原有“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弊端日渐凸显,户籍制度改革被提上日程。此次江西发布的实施意见,统筹全省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的改革,致力于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被视为江西户籍制度改革大幕拉开的标志。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这一系列措施对老百姓有何影响?这就意味着,以后不再以户口论身份,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自主定居,持有居住证即可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医卫服务等权利。

  “对建制镇和小城市是全面放开,只要有意愿、想落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哪怕是租的房子都可以落户。除了南昌以外的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积极放开,南昌则是有序放开中心城区落户限制,”江西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说道。

  目前,江西籍农民工总量超过1000万人,而外出农民工700多万人。为切实保障这些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江西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钟群英分析,之所以实施意见提出要保留进城农民的这三项权利,就是要让农民进退有路,使推进城镇化的过程更加平顺。“在农民进城的过程中,不仅是农民自身要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作为城市政府方面来说,要为他们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也存在承受能力的问题,还有逐步完善的过程。

  近年来,全国不少中小城市已逐步放开落户政策,但是却没有吸引太多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作为经济欠发达的江西,在放开落户政策后,还需要怎么做,才能更好地吸引广大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对此,钟群英认为:“农民是否愿意进城落户,关键取决于能否在城里买得起房安得了家,以及能否享受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

  钟群英说,中小城市要夯实产业基础,依托他们的自身优势,培育特色产业,进而通过这些特色产业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进得了城,留得下。“政府还要加强中小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让农业转移人口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就业、人口计生、公共交通等方面享受到均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