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开展社会保障性租赁房2016年续租第一批2644户续租合同签订工作
05.12.2016 15:03
本文来源: 建设厅
近日,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开展2016年续租第一批2644户续租合同签订工作,申请家庭申请人(承租人)或共同申请人(共同承租人)可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小区物业公司领取《保障性租赁房续租合同签订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续租合同签订手续,将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取消承租资格。其中轮候号后标注“暂缓”的承租家庭待其所欠租金全部交清或整改认定后再办理续租合同签订手续。
摘自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6.11.28 厦门市建设局
本文来源: 建设厅
05.12.2016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