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总监当婚托自称是道具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房产公司销售总监王某涉嫌与婚介所红娘联手,冒充房地产公司老总与7名女子轮番相亲,诈骗152万余元,一审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刑3年。昨天,此案在市二中院二审开庭,王某否认部分指控,并称自己只是一个道具,上诉希望被判缓刑。
现年51岁的王某是北京市人,大学文化,形象比较好,曾在北京某房产公司做销售总监,月收入1.8万元。与他一同被诉的,还有两名婚介公司的女员工魏某和张某。
一审法院查明,2010年8月至2012年6月,王某经魏某、张某及另案处理的其他婚介人员介绍、安排,冒充征婚者,化名并虚构身份、职业、家庭条件等信息,先后与7名女子相亲,骗得她们向婚介公司交纳建档服务费、会员服务费、封档费等各种费用,每人1万元到57万余元不等,共计152万余元。
“我最初也是因为征婚与婚介机构联系。”受审时,王某称自己并非是为了当婚托而从事这个行当,他一直单身,也想通过婚介推荐找到好的女人做他的另一半,所以会和婚介人员搞好关系。王某说,他想找“长得漂亮或者经济条件好一些的”,并告诉婚介人员,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女性可以通知他见面,遇到满意的他会继续发展。
不过,多名女会员的证言显示,王某与她们见面时都用化名,自称房地产公司老总或副总,还说过家里是部委的,自己在国家机关工作了十几年,后来下海做生意。婚介人员骗女会员,称王某是婚介所的高级会员,交纳会费30多万,如果想和王某见面,也要多交会费。有的女会员见过王某后觉得他条件不错,为了再见面就继续交钱,而王某见面后简单聊聊就借口离开,之后总称很忙没时间见面。
对于女会员被骗钱一事,王某受审时否认知情,每次和女会员见面后,婚介人员给他跑腿儿的费用是200元。以他的经济条件而言,这200元根本“不值当赚”。他强调自己与几名女会员见面,也是为了看看今后能否发展,但最终没有碰到特别满意的对象。
两名婚介人员对于指控则态度不一。49岁的魏某承认指控,她供述称,王某是婚介行中的婚托,收取女会员费用后,他们与公司之间各分得50%。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魏某、张某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魏某和张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和1年半,并各处罚金2000元。
宣判后,王某提出上诉,认为有两笔共涉及80余万元案款的指控不实,称自己当时不是婚托,就是去相亲的男会员。对于其他指控,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个道具、一个演员,所起作用是间接的、轻微的,希望法院改判其缓刑。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