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房价上涨过快城市从严落实限购政策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昨天举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部署明年工作时明确表示,2014年要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执行好既有调控措施,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从严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和住房限购政策。
>>信号一:分类指导
北上广深政策从严
姜伟新说,2013年,全国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全国商品住房建设、销售、库存、交易量都有大幅度上升。但部分热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房价上涨幅度很大,少数城市房地产市场萎缩,交易量下滑。
房地产市场分化明显,在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中也得到印证。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的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房价连续第三个月同比涨幅超过20%,而部分二、三线城市却存在去库存压力,房价上涨后续动力不足。
姜伟新表示,要强调调控的针对性,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更加注重分类指导。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从严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和住房限购政策。房价开始下跌的城市,要注重消化存量,控制新开发总量。
据姜伟新介绍,2013年,全国有17个城市出台了稳控房价的政策措施。他说:“2014年,要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执行好既有调控措施。同时要推进房地产领域深化改革的工作,加强市场监管。”
>>信号二:创新模式
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姜伟新说:“鼓励地方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创新住房供应模式,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事实上,这几年各地有不少新的实践。如上海市和湖北黄石市建设共有产权商品住房,深圳市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和建设安居住房,北京市发展自住型商品住房等。
据介绍,一些地方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方式的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有的还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税费减免,以降低住房的建设成本,然后以低于市场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配售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产权份额及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增值所得的分配比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认为,从一些城市的实践来看,发展共有住房,在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能够调动群众依靠自己努力改善住房条件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同时,发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符合公平、效率原则,可以避免陷入福利陷阱,有利于保持或激发社会的活力。
姜伟新表示:“各地要注意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住房城乡建设部也将认真总结各地经验,深入研究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提出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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