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物管开展专项督查
中国江西网讯 王纪洪、记者陈文秀报道:12月20日,记者获悉,从即日起,省住建厅在各地进行自查自纠和初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分三个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专项督查。
在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发方面,督查范围为在建或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重点督查省委民声通道所涉项目,以及今年以来省住建厅掌握的存在投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对不依法依规行业,侵害购房人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通报批评并进行处罚。
在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方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中介行为,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依法将其清出市场。
在物业管理方面,重点督查2015年物业专项督查中发现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对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及时督促整改,对侵占业主利益、未落实物业管理相关制度的物业企业和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企业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 严查9项不正当经营行为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违规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和预定款等费用、捂盘惜售等9项行为
房地产中介 严查10种违法违规中介行为
①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
②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
③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④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⑤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服务合同、交易合同
⑥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⑦隐瞒真实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⑧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
⑨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管理重点督查8项内容
①贯彻落实《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②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③项目承接查验
④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公示
⑤公共设施设备定期维护运行保养
⑥物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⑦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和装修保证金
⑧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