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房局长”自杀,曝光者获刑冤不冤?
背景 :温州两名商人欲投资经营二手车交易市场,未获项目审批,便认定当地工商局干部王某“从中作梗”。两人搞到王某的身份信息及开房记录,后在多家网站发布王某开房200余次、个人及家庭房产等信息,王某不堪重负卧轨自杀。近日,曝光信息的黄某某、缪某某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和10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对此,不少网友认为二人“反腐有功”,不该如此定罪量刑。
京华时报发表井桥夕的观点: 我们痛恨腐败,但也要依法反腐;我们支持检举,但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把诬陷、报复视作良善之举。纵使有罪之人,同样拥有不可侵犯的公民权利,对这一权利的维护,就是在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因为人人都有被诬陷的可能。法治的衡平之道,就在于摒除情绪的左右,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治中国建设者们内心不可或缺的共同信仰。当地政府部门也脱不了干系。一则,对官员的财产公开,个人与家庭相关情况的依法披露,走得还是慢了些,留给社会不少腐败猜想。二则,事发之后的回应太慢太低效,不仅没有避免自杀的结局,也让开房的真相湮没。
小蒋随想 :对于官员“开房”,一些人首先进行了“有罪推定”,认为“一定腐败了”。人们痛恨腐败、唾弃“凡贪多色”,这种心情很好理解。但是,当下是法治社会,就连接受法庭审判的羁押者也不再穿囚服。换言之,我们可以举报、质疑,可在法律未宣判之前,还是需要保持理性客观,并且认可“疑罪从无”。另一方面,干部王某死亡,但他是否腐败就可以成谜吗?
“学生冒雨做操,领导撑伞视察”太丑陋
背景 :3月14日,网络曝光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一所中学让数百名学生冒雨做操表演,当地领导则撑伞视察。校方回应称撑伞是因视察的老领导“身体弱”,引发网络舆论负面声浪。
扬子晚报发表朱四倍的观点: 诸如此类的现象几乎每年都在发生,而没有进入舆论视野的还有多少,恐怕永远都无法统计。“学生冒雨做操 领导撑伞视察”的官僚作风是难以激发学生向善的恶俗,更会在无形中侵蚀着学生的心灵空间,并且在这种“身体力行”的丑陋示范下,学生不仅无法产生对领导的好感,而且成为了一种恶的“诱导”,对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当学生成为学校领导取悦上级的筹码和工具时,所谓的教育对象已经不存在了,仅仅是以道具的木呆面目而被摆布的,由此在学校这个育人场所成为权力的跑马场时,一切都变味了。有什么样的社会,就会打造什么样的儿童,有什么样的教育者,就能塑造什么样的儿童。谁愿意我们的学校都去塑造溜须拍马、媚上欺下的“下一代”呢?
小蒋随想 :在类似事件中,我很纳闷那些领导怎么能忍心看着学生们在寒风中被冻得瑟瑟发抖、在雨中被淋成落汤鸡、在烈日下被晒昏倒,而领导们则被打伞、被遮阳、被衣冠楚楚地伺候着。幼吾幼以及人之人,某些人基本的同情心哪儿去了?在某种程度上,“构建服务型政府”也是“为人民服务”的新时期说法。服务不是走个形式,而是需要从心里去为群众办事。退一步讲,就算不“掏心掏肺”,秉承职业素养工作,平等和善相待,也不能让群众为领导吃苦受罪啊。我们固然要质疑学校阿谀献媚,但某些领导也难辞其咎。如果领导当场指明其中不妥,类似事件显然不会发生。这种“检阅的舒爽”难道不算“任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