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朝阳连线成片改造项目5个地块下达房屋征收令,4个地块公布房屋评估价格
9月30日前签约可获最高补助奖励
昨天,西湖区大朝阳片区5个项目房屋征收正式下达“征收令”。5个地块为洪城路以南项目(大朝阳A1、A2、A5地块)、洪城路以南项目(道路沿线危旧房改造)、建设西路道路工程(抚生路—沿江南大道)、洪城路以南项目(森林公安周边地块)、朝阳洲(水厂路)基础工程。其中,4个地块的房屋评估价格正式公布。
此次将征收9.63万平方米,涉及494户,签约期限为征收补偿签约至11月29日。搬迁期限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天内。
私房住宅
安置房在洪城路以南A5地块
私房住宅征收房屋补偿方式上,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选择货币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
对选择实行就近产权调换的,按照“征1还1,就近靠档”的原则进行安置。
按“套内对套内,公摊对公摊”的方法以套内建筑面积进行就近靠档安置。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含)以内部分,按市场优惠价格(按市场价70%)结算;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房市场价格结算;公摊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建安成本价(不含土地价格)结算。
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交房顺序领取选房序号。安置房地点为西湖区洪城路以南项目(大朝阳A1、A2、A5地块)A5地块内。
选货币补偿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
装饰装修补偿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搬迁补偿方面,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户每次500元;户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每户每次500元另加超出部分每平方米3元。
临时安置补偿方面,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规定或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结算;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结算。
选择货币补偿和现房产权调换的,一次性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9月30日前签约可获最高补助和奖励
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助和奖励方面,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
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再按时间分段给予奖励:在2014年9月30日(含)前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奖励;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15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5%给予奖励;在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0月30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给予奖励;在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14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5%给予奖励;在2014年11月15日前没有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
最高可获1.2万元提前签约奖
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2014年11月29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200元奖励,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000元,即2014年9月30日(含)前签约可获最高奖励。
被征收人取得的货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货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免征时间为自下发征收决定之日起1年内。
私房非住宅
经营性非住宅最高奖6万元
征收私房非住宅的补偿按市场评估价实行货币补偿。搬迁补偿按5元/平方米或委托房地产(资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征收经营性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3%进行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奖励:征收非经营性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另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偿奖励。临时安置补偿奖励标准按征收私房住宅临时安置补偿标准执行。
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2014年10月30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提前一天,经营性非住宅每户按每平方米20元奖励,其他非住宅每户按每平方米10元奖励;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每提前一天,经营性非住宅每户按2000元奖励,其他非住宅每户按1000元奖励;经营性非住宅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6万元,非经营性非住宅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3万元。
舒丹 王俊 记者 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