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拆了5年 新房建好却交不了

12.05.2014  11:23

赣州市委老干部局(以下简称“老干局”)2002年向政府申请解决老干部(含老红军)危旧住房问题。经赣州市委市政府同意批示后,该局于2003年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了怡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丰公司”)合作开发位于红旗村土庙上1号的干休所大院。随后,双方签订了《合作建房协议》约定合作建设A3、B3、C2三栋住宅,建成房屋的三成(按总数量比例)用于安置老干部,小区内其他土地(A1、A2、B1、B2、C1)则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由怡丰公司自行建设。然而,在B3、C2栋建好交付后,老干局突然叫停协议,导致后期建设的A2、A3栋住房未能及时验收拖至今日无法交付,而两户老红军遗属的房子被拆了5年后至今未交付,相关部门也未拿出有效方案解决。

房子拆了5年 盼望尽快交房

钟先生告诉记者,父亲是一名老红军,退休后在赣州市老干部休养所居住。2008年11月,他与赣州市老干部休养所、怡丰公司就已故父亲位于赣州市红旗村土庙上1号干休所院内的房屋改建、返迁事宜签订了《协议书》。

钟先生选择了怡丰公司在拆迁地原址开发的“红杉庭”小区内C2栋603号、A2栋501号和601号3套住房。双方约定,开发商交屋时间不得晚于钟先生旧房拆除后的一个月,否则属于违约。钟先生说,协议签订后,开发商很快将C2栋603号房交付给自己,2009年2月,也就是与开发商签订协议的3个月后,自己便将老房子的钥匙交给怡丰公司,并于当月缴清了房屋契税,然而,A2栋501号、601号2套总计面积220㎡左右的返迁房却至今未交付。

记者了解到,同样未被交付返迁房的还有老红军遗孀王女士。她是2008年冬被老干局叫回赣州说是谈房屋拆迁事项,回来后却说安置结束。2010年5月8日,王女士与怡丰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可到如今还没拿到房。

怡丰公司:老干局毁约房屋无法验收

记者来到位于红旗村土庙上1号,原来的干休所家属院现在已改名叫“红杉庭”小区。进入小区内记者发现,大部分楼房已有人入住,但标有A2、A3的两栋房屋却空置着。

对此,怡丰公司相关负责人王某告诉记者,老干局2003年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怡丰公司合作开发位于红旗村土庙上1号的干休所大院。后经一系列协商,A3、B3、C2三栋住房由双方合作建设,由老干局出地、怡丰公司出资,建成后房屋按一定比例\(三七开\)分配,其他住房则由怡丰公司自行开发建设。随后,办妥了施工许可证,其中A3与挂牌拍卖出让土地(A1、A2、B2、C1)五栋为同一本施工许可证。

按照规划,A2、A3两栋住房仅一墙之隔,由于小区内钟、王两户人家一直没有拆迁,A2、A3栋住房迟迟不能建设,A2栋住房到2008年时也在老干局的帮助下仅盖起了半边。”怡丰公司负责人曹先生告诉记者,2008年和2010年,他先后和钟、王两家签订协议,这两栋住房才得以断断续续地建设。然而,在A3栋住房建设之初,老干局突然毁约,口头提出终止合作建设该住房,导致A2、A3栋住房至今未能验收。

老干局:未谈拢拆迁导致合作变更

对此,记者采访了赣州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胡伟平。据其介绍,老干局与怡丰公司签订的红旗村土庙上1号干休所大院《合作建房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建设的A3、B3、C2三栋住宅总数量的三成用于安置老干部,小区内其他住房则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由怡丰公司自行建设。

老干局本着自愿参与、统一补偿标准的原则,与该大院的大部分住户签订了房屋改建安置协议,但院内居住的12户老干部家庭中只有10户参与了改建,钟、王两家因认为拆迁补偿标准太低等原因并未参与,因这两家的房屋均在拟合作建设的A3栋住房位置上,导致原定合作建设的三栋房屋,只能改为合作建设B3、C2两栋。

随后,怡丰公司陆续和钟、王两家达成拆迁协议,约定除了老干局按统一标准返还的面积外,再进行一定的补偿。在钟、王两家老房子拆除后,怡丰公司在已终止合作建设的A3栋住房位置上陆陆续续盖好。胡伟平称,A3住房所在土地并没有出让给怡丰公司,怡丰公司也未取得相关手续。

双方正找合理解决办法

面对A3栋住房已建好的事实,胡伟平表示,为了尽快解决纠纷,老干局拟将A3栋住房所在土地出让给怡丰公司,这样怡丰公司便能到规划建设部门办理合法的房屋验收手续,但这一想法目前没有得到怡丰公司的正面回应。

老干局只是口头通知停止合作,我们至今未收到其书面通知。”怡丰公司负责人曹先生对此提出了质疑,B3、C2两栋共28套房,老干局拿走21套,怡丰公司分得7套,老干局项目负责人说不足部分A3再分给怡丰公司。公司在交付B3、C2栋后,拆迁工作依然遥遥无期,为了让老干局早日完成拆迁工作,经老干局同意后,公司配合拆迁工作按照政府发出的证照抓紧施工,胡伟平却突然口头毁约叫停协议并未作任何解释,怡丰公司为了让已拆迁的老红军遗属尽快住上新房最终全面完成了建设。

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写明双方合作建设的住房为三栋,老干局却口头通知少建一栋,对这种违约行为也未有合理的说法。曹先生表示,在老干局的要求下,公司工程负责人王某已和胡伟平副局长联系过,并表态只要在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为了配合老干部的安置,公司愿意再次作出适当让步。(记者李湖明、杨泽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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