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自治州实施“扁担式”扶贫新模式推动精准扶贫

10.12.2015  19:50

  近年来,黔西南州深入贯彻落实扶贫开发的要求,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放在心上、挑在肩上。推广实施“贫困户+党支部(合作社)+食堂”的“扁担式”扶贫模式,以党建扶贫为载体,以村党支部成立的合作社为“扁担”连接,发动全州范围内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与合作社签订农畜产品订购合同,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订单协议并组织指导生产,使国家补助的学校“营养午餐”资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消费资源转移支付给精准扶贫户,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带动山地农业发展。截至目前,已有887所学校、81家机关单位签约,覆盖3976户贫困户,向贫困户实际支付农畜产品购买资金1356万余元。

  一是深化项目资金政策资源配置机制。以党建扶贫为载体,全面推进开办食堂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合作社(村党支部)签订农畜产品订购合同,合作社(村党支部)与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户签订生产协议,使学校“营养午餐”的部分资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消费资源转移支付给贫困户,推动实现精准扶贫、贫困户精准脱贫。按照以党建引领扶贫工作规划,在2015年实现扶贫目标的基础上,到2016年对接学校总数和资金总额达到学校总数的70%和营养餐国家补助资金的70%以上,机关食堂对接金额达到食堂消费资金的60%以上,重点企业食堂与贫困户对接覆盖面达到50%以上。到2017年,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尚未脱贫户)生产的粮、油、肉、蛋、菜等常规农畜产品,与州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对接实现全覆盖。通过“贫困户+党支部(合作社)+食堂”精准扶贫,实现贫困户户均现金收入超过1.2万元,人均现金收入超过0.3万元以上,推动贫困户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精准扶贫实现规范化,成为全州精准扶贫、脱贫的有力载体,并形成常态机制。

  二是深化市场化带动效果。结对帮扶党支部将贫困户生产的农畜产品作为本单位食堂消费的首选,以此推动扶贫对象订单生产,实现扶贫市场化带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食堂消费品的品种、数量及需要时间,提前拟出需求清单,并与合作社签订订单合同,合作社按合同规定组织农畜产品检验和运送。乡镇指导合作社把订单任务分解到签约贫困户,分户签订生产协议,明确种养品种计划、生产发展安排、产品质量控制、产品交付时间、产品交付方式、交付价格确定、价款结算支付等内容,督促建档立卡扶贫户按合同进行生产,协调解决食品安全检查和运送问题。在完成合作社订单任务的前提下,结对支部和结亲党员也可以根据需要直接向扶贫对象订购农畜产品。

  三是深化扶贫攻坚考核机制。组织部门负责把将结对任务分解到学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督促各单位具体落实到“支部结对·干部结亲”、党建扶贫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中,使结对合作社生产的农畜产品有订单、有计划地进入学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扶贫部门负责提供准确全面的贫困户清单,做好生产发展的项目支持和贷款贴息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校支部结对帮扶工作,按要求落实好学校食堂对接,有对接计划,有具体安排,有责任人和监管人。农业、畜牧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做到干部包户、责任到人,主动帮助贫困户搞好农技服务。移民部门负责安排后期扶持等项目,加大对移民贫困户的支持力度。供销部门负责扶贫农用物资保障。财政部门负责营养餐和扶持资金的拨付、报账和结算工作,与审计部门配合做好资金监管。工商部门明确专人,及时做好合作社开办、产品商标申报审批等服务工作,保障小微企业、合作社帮扶资金到位。金融部门创新担保抵押和融资偿付机制,加强生产发展的信贷支持。其它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支持扶持。

  四是深化约束监督管理机制。州、县、乡党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调度,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进行通报。每月底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对成熟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推广,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食品安全由村合作社组织产品到有关部门监测,确保食品安全。农业、畜牧部门负责抓好源头管控和生产环节质量控制,制定好技术规程规范,抓好农畜产品质量检测,确保生态、环保、健康、无公害。食药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强化监督检查,抓好消费环节质量检测。多部门联动,抓好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着力清除问题隐患,严防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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