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课堂】【提醒】“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正式运行

30.09.2015  17:52

 

 

近日,由民政部开发的“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面向社会公开运行,供社会公众查询。截止9月21日,该平台包括江西在内的多个省份将286名现有打拐解救儿童信息录入该平台。截至9月21日17时,江西省已在“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录入14名打拐解救儿童的相关信息。

【政策规定】最快12个月可被收养

此次,民政部公安部还联合制发了《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从儿童被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之日起满12个月,公安机关未能查找到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

通知》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收到此证明后,对符合收养条件的儿童,应及时进行国内送养,使儿童尽快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打拐解救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收养登记机关应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

【被拐孩子心声】渴望“回家”

“以前国家没有出台相应政策,被拐孩子一般寄养至少5年,满10周岁后再接受收养。该通知出台后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被拐儿童获解救后最快12个月可被收养。”在南昌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涂久红看来,院内6名被拐儿童很可能被其他家庭收养。

【温馨提醒】请尽快将现有打拐解救儿童信息全部录入,让更多被救儿童寻找到亲生父母。具体网址: http://qgdgxq.mca.gov.cn/wsxq/wsxq/toMain.do 。同时,欢迎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签订收养协议,让被拐或被遗弃的孩子重新“回家”。

信息来源于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