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职称“唯论文”,改革可更进一步
职称改革若只是职称评审指标调整,那依旧只是小修小补,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们或许更需触及要害的改革,而非在落后机制坐标上的“厘米推进”。
要评职称,今后在广东未必得费尽心思发论文了。据报道,广东省人社厅和科技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9月1日起实施。根据《意见》,只要研究开发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即使没有论文也能申报正高职称。此举在全国属于首创。
对科技人才评职称,淡化论文要求、强调科技成果转化,这不乏进步意义,也能引导其更关注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曾有院士指出,我国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有90%是没有多大价值,只派评职称、考核用场,而有超过90%的科研成果,在通过项目验收后就束之高阁。而破除职称评审“唯论文论”,则可引导其关注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追求原创学术成果,搞应用技术研究的,当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
但从舆情反馈看,很多人并不满足于此。事实上,若不改变目前的“泛职称化”,建立科研同行评价机制,即便强调科研成果转化,也很可能出现跟“唯论文论”同样的问题,即行政部门简单地以数量指标对科技人员进行评价,催生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
如按照广东的职称评定新政,作为第一主持(责任)人研发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满足单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累计达5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转让项目交易额累计达100万元等条件的,就可以一篇专业技术分析报告代替一篇论文要求。这就有进行数量考核的意味,有的科技人员为评职称可能在转让金额上做文章,甚至以虚假转让评上正高职称,再以正高职称谋求学术资源。这种情况,在以往评科技进步奖项,要求应用型科研成果要出具成果转化经济效益数据时已出现过。
这就要求推行科研同行评价,即由学术共同体对科研人员学术贡献、能力按学术标准进行评价。因而值得思考的是,有无必要对其再进行由行政主导的职称评审。近年来,我国在改革职称评审,包括实行分类评审、评聘分离、淡化论文等,但这些都没触及要害。
职称改革的核心,应是取消职称、回归职务,即不再对包括科技人员在内的各类人才进行职称评审,把职称和待遇、福利挂钩,而应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要求招聘、使用、管理人才,一个人被聘任到某一个职务上,就享有相应职务待遇,离开职务就不再享有。或许有人担心:没有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自主聘任职务,会否导致用人腐败,或降低人才的社会地位?其实,只有把聘用、使用人才的自主权给用人单位,并推进人才管理、评价的公开透明,才是根本意义上的优化人才配置。
不独是职称体系改革,实质上,在改革被导入纵深节奏的当下,所有改革都不应止于在落后机制的坐标上实现“厘米推进”,而应是置于更宏阔的视野上,跟某些僵化机制进行系统化切割。如职称评价,眼下已难满足“用活人才”的需求。在此语境下,在落后机制框架内实行零碎改进,无异于在“应该砍掉的树上雕花”。这样的改革或许也难以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改革不能止于细节处改进,像职称改革若只是职称评审指标调整,那依旧只是小修小补,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们或许更需整个人才评价体系上“脱胎换骨”。这也需要改革触及实质问题,而非“浅表层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