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生态文明建设“九江样板”的几点建议
● 余育民
近期,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武宁召开,省委书记强卫强调,全省上下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造好生态文明建设江西样板”的殷殷嘱托,按照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的绿色崛起战略部署,保持定力、持之以恒,深入推进、狠抓落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奋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崛起新路。九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专门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进行安排部署。为更好地落实省、市要求,加快推进九江生态文明建设,建议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其一,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全市及各县(市、区)要严格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把“节能减排”列入各县(市、区)年终考核内容,并提高相应考核分值。建立工业污水处理厂,按期完成配套管网建设和环保验收,按规划时间正常运行,发挥污染减排效能。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许可证和总量双线控制监管,实行24小时污水排放在线监控。其二,严格控制农业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行标准化生产,严格控制剧毒及长效农药的使用。加大对重点农业特别是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力度,积极推广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其三,严格控制城市污染。对重点行业大气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加快实施对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加大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对全市各重大项目的工地扬尘进行集中整治,新建、在建工地出入口100%设置车轮清洗设施,全面实行封闭作业,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控制扬尘污染。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尽快建立市、县两级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公益林补偿资金,进一步调动林农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二是建立河湖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鄱阳湖、修河流域等重点河湖进行监控,对水质改善好、生态保护型淡水、节约用水多的县(市、区)进行补偿奖励,对修河及鄱阳湖综合治理、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提供生态补偿。三是建立健全政策倾斜机制。目前,九江地区第一批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县有武宁和共青城。为更好地激励先行文明示范县示范带动作用,应建立健全政策倾斜机制,不仅让示范县在国家和省相关领域先行先试政策中得到优先考虑,而且在生态环保、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中得到优先布局,并在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
加大生态建设推进力度。为更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市各县(市、区)要成立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确保全市和各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有权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做事。全市及各县(市、区)生态文明办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调度、协调和考核。生态文明建设要形成部门合力,加强部门工作监管。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生态文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环保、林业、农业等各个职能部门职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共管与协作,形成群策合力,加强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日常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生态文明观念,倡导绿色生产生活观念,教育引导全市干部群众自觉形成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在领导干部中树立生态文明政绩观,推动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
建立差异化考核机制。从各县(市、区)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巡回看变化要以看工业为主,加入生态建设内容,根据资源状况、发展水平情况,将县(市、区)按工业开发、重点生态、旅游发展等功能划分,按分类情况进行考核,实现对各县(市、区)的差异化考核,更好地调动生态、旅游发展较好的县(市、区)发展生态经济的积极性。
(作者系武宁县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