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交警公布被扣车辆停车收费标准 摩托类车辆逾期不超260元
12.02.2015 12:08
本文来源: 人民网
2月11日,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通过官方微信“乐行南昌”首次向社会公布了因违法、事故被扣车辆的停车收费详细标准。
因违法被扣车 15日内免收停车费
去年8月,南昌交警宣布免收违法、事故被扣车辆的拖车费;同时在法定期限内,也对这两类被扣车辆免收停车费。昨日,南昌交警首次向社会公布了因违法、事故被处暂扣的各类车辆的停车收费标准。
据了解,因违法被扣车辆,不论车型,其停车费以交警开具《强制措施扣车单》日期为准,从被扣日期起至15天内(含15天),停车费不予收取;15天之后领车的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停车费,并开具发票。
根据车型,收费标准为:小型车20元/天·辆;中型车22元/天·辆;大型车25元/天·辆;大型货车30元/天·辆;超大型车40元/天·辆;摩托类(含燃油、电动、残疾人专用车)停车费10元/天·辆。此外,因违法被暂扣的摩托类车辆逾期收费累计金额最高不得超过260元。
因事故被扣车 5日内免收停车费
记者了解到,车辆因涉及交通事故被处暂扣的,其停车收费按以下三种情况收取:
一是普通事故停车费的收费时间以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计算,此后5日内(含5日)免收停车费,超过时间未领取车辆的按标准向当事人收取;二是发生单方事故后未作鉴定的,以出具《事故调解书》日期5日内(含5日)免收停车费,超过时间未领取车辆的按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停车费;三是因事故一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导致车辆被暂扣的,因暂扣执行方已变更为法院,停车费将从被暂扣之日起向当事人收取。
交警特别提醒,上述三类事故车辆的停车收费标准,与违法被扣车辆的停车收费标准完全一致。(李欢、记者李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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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015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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