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狠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吃喝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省直(中央驻赣)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组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精神及中纪发【2013】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纪委通知要求,现就严格执纪监督、狠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吃喝等不正之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严格执纪监督、纠正“四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省直(中央驻赣)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组织要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有关会议和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必须深刻认识纠正“四风”是长期、艰巨的任务,要认真履职尽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和有力的监督促进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的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省直各单位转变工作作风具体措施的落实,推动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把改进作风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收送红包)、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当前,要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要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省直各单位机关纪检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执纪监督方式,把日常性监督和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凡实名举报的,要及时调查处理。要铁面执纪,严肃处理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要注意发现宣传好典型,弘扬清风正气;通报并曝光反面典型,发挥监督警示作用。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弘扬优良作风,发挥表率作用。
省直纪工委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