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扩大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范围
江西扩大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范围
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为保障重点
9月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扩大试点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工作水平,江西省决定在修水县、樟树市这两个民政部试点单位的基础上,新增安源区、渝水区、余江县、宁都县、泰和县、临川区为省级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地区。
试点地区坚持分层推进,将特殊困难儿童群体分为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三个层次,巩固完善孤儿保障制度,科学合理确定本地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同时,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重点保障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家庭儿童以及困难家庭的重度残疾、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
针对不同类型的困境儿童,各试点地区将根据其成长的不同状况和需求确定保障标准。对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家庭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的60%发放。对于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以及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等其他类型的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各地视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补贴标准。已经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对象,不再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于已经享受低保救助的困境家庭儿童和贫困家庭困境儿童,参照制定的保障标准,采取补差的办法,落实基本生活补贴。对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改嫁或者续娶,且重组后的家庭具有抚养能力的困境家庭儿童,不纳入保障体系。
试点地区将大力完善服务体系,依托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依托乡镇(街道)建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依托村(居)委员会设立1名儿童福利主任或儿童福利督导员,形成纵向到底、信息共享的指导体系。在此基础上,还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等方式广泛动员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参与儿童福利服务工作,为有需求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教育辅导、心理疏导、政策咨询、帮扶转介、定期探访儿童等服务。(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