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出台扶贫领域三项制度助力精准扶贫

03.08.2017  17:12
  近日,景德镇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景德镇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这是该市纪委今年以来出台的第三项扶贫领域制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明确职责,厘清责任。 该市纪委印发《景德镇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纪委组织总协调、职能部门发挥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结合单位实际、行业性质和岗位特点,细化了16个单位工作职责,推动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帮扶脱困资金、项目、服务等方面的管理监督。

   明确重点,一抓到底。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防止制度虚设空转,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景德镇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明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方式,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整治和查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四风”、扶贫领域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4个方面问题,坚持一抓到底、一寸不让。

    明确目标,建立台帐。 围绕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提升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处置效率,做到对问题线索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目标,采取巡察移送、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移送、职能部门移送、纪检机关内部移送四种方式,建立台帐,集中督办查处。按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查处要坚持先查先办、快查快处的原则,从启动调查核实至办结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办结后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向移送机关反馈查处情况。

  一年多来,该市纪委把严惩扶贫领域“微腐败”作为重点工作,集中整治以来梳理问题线索149条,查处问题78起,处理105人,彰显了市纪委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景德镇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