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和落实省委3号文件精神工作

29.04.2016  21:12

  4月27日,抚州市召开纪检监察工作调度会,迅速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落实省委3号文件精神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伟柱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伟柱指出,中央纪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要求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是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应尽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领会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省纪委部署要求,把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今年严肃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迅速行动,精准发力,务求实效。要迅速开展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特别是要及时排查一批问题线索,约谈督办一批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纪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释放强烈信号,强化警示震慑,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到基层。

  吴伟柱强调,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对全面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各部门合力加强纪律建设进行了具体部署,体现了省委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挺纪在前,不折不扣地抓好省委《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把落实省委《意见》与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查纠、早防范“四早”机制结合起来,出台相应的工作细则,建立配套的工作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要把省委《意见》融入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监督执纪里,进一步深化“红包”、“违插”专项治理,严肃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图为会场。(抚州市纪委  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