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实施《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06.04.2015  18:48

  记者4月5日从省发改委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这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环鄱阳湖城市群成为三大主体之一,这对于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三大跨区域城市群支撑之一,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规划》提出了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的战略定位,明确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城乡统筹发展。强化武汉、长沙、南昌的中心城市地位,依托沿江、沪昆和京广、京九、二广等重点轴线,形成多中心、网络化发展格局,促进省际毗邻城市合作发展。二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和水利、能源、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互联互通和现代化水平。三是产业协调发展。建立城市群产业协调发展机制,联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四是共建生态文明。建立健全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共同构筑生态屏障,促进城市群绿色发展。五是公共服务共享。全面加强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交流合作,提升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六是深化对外开放。共建开放通道和平台,推进国内外区域合作,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为使《规划》在我省积极贯彻实施,我省正着手编制出台《江西省贯彻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规划》提出的六个方面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细化分工、狠抓落实,并结合江西实际,在薄弱环节上“发力”,在优势领域中“用功”。配合《规划》实施,结合《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下一步,我省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依托,以沿沪昆线和京九线为主轴,聚集优势产业,提高规模效应,着力培育和发展以南昌市为核心的南昌都市区,加快发展九江都市区、赣州都市区,构筑“一群两带三区四组团”为主骨架的省域城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