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拟统一计征标准 不符合程序征收无效

21.11.2014  13:04

  大幅压缩各地自由裁量权 超生一胎缴计征标准三倍以下抚养费

  今年2月,张艺谋夫妇向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缴纳了高达748万余元社会抚养费,该笔款项上缴国库。这一事件一度引发社会极大关注。社会抚养费也被俗称为“超生费”,但是由于我国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征收办法,社会各界从未停止过关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额度、去向等问题的讨论。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公布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起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明确了计征基本标准,并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超生多娃仍重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于2002年8月2日发布,并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2010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启动了《办法》修订工作,形成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修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