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全面推行处分执行公示 创公开透明政纪
抚州市纪委全面推行“处分执行公示”,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如今,“处分执行公示”在抚州已成常态,受到省纪委的高度肯定。抚州台记者汉超报道:
前不久,在南城县人大宣传栏,一张对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胡珊珊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贪污公款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执行公示表,引起市民关注。
【录音:这样挺好的,比较公开透明。】
【录音:很有警示意义,还是要遵纪守法。】
2013年2月,抚州市试点推行党纪政纪案件处分执行公示,当年3月,宜黄县民政局原副局长黄健儿因贪污26.5万元公款被双开,黄健儿案件也因此成为全市首例处分执行公示。公示后,各种形态随之而来。抚州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主任程胜文:
【录音:有的单位领导认为会影响单位的形象,个人也认为很丢面子,比较抵触。有的单位碍于情面,不愿意把这个贴到显眼的位置,公示的内容也有些删减,有些刚刚贴出来就被人偷偷的撕掉了。】
“处分执行公示”制到底要不要推行?抚州市纪委派出调研组深入试点单位广泛调研,得出的结论是:公开“晒处分”很有必要。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公示制不仅要推行,而且还要在全市推行,通过公开‘晒处分’,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
【录音:以后就成为一个制度,把这项工作从事后监督检查延伸到了事前的监督,维护了党纪政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统一性。】
去年4月17号,抚州市正式全面推行“处分执行公示”。把涉及的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年度考核、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四个方面19项内容,以书面形式在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内的公示栏或醒目位置张贴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
【录音:很大的方面就是便于群众监督,贴到单位公开的地方就可以便于群众去予以监督,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更多的干部。】
目前,抚州市违纪案件处分已经由过去下达一纸决定,升级为公开“晾晒”,推动了处分执行的有效落实,减少了执行“白条”的发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公示了621起受党纪政纪处分案件,其中公示了24名县处级干部、243名科级干部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