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抚州市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2018年全市11个县(区)和抚州高新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其中,今年东乡县、金溪县、南丰县、黎川县和高新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并通过国家认定;2017年南城县、资溪县、广昌县和崇仁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并通过国家认定;2018年乐安县、宜黄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并通过国家认定;已通过国家认定的临川区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水平。各地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前提下,逐年降低班额,今年全面解决66人以上“超大班额”问题。
为实现2018年全市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意见》提出的具体任务是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教师素质、规范办学行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地办学条件要基本达标。要科学制定学校布局规划,基本形成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的学校布局结构。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一系列校建工程项目,全面消除D级危房,基本实现农村寄宿制学校“一人一铺”,确保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同步或适当超前。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前提下,逐年降低班额,今年全面解决66人以上“超大班额”问题。2017年小学新生班额控制在55人以下,2018年控制在50人以下,2020年控制在45人左右。2016年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以下,2020年控制在50人左右。完全小学、初级中学的校园、校舍、体育运动场(馆)、音体美器材、教学仪器、图书、现代教学技术设备等达到省定标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差异系数达标。
师资配置要基本均衡。所有教师具备教师资格、达到学历要求,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达到10%以上。保障机制要基本到位。各级政府要落实义务教育保学控流责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标。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并达到基本教学要求,校际之间教学质量无明显差距;禁止办重点校(班),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有效缓解择校问题;有效开展校本教研和培训,开设特色学科课程、社会实践课程、校本课程等;全面实施《国家学生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坚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落实校园安全卫生责任、措施,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