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28.04.2016  16:28

  记者从抚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部署会上获悉,抚州市中心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已正式启动,力争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近年来,抚州市先后成功创评“省级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为进一步促进城市科学发展,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幸福抚州建设步伐,经抚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6-2017年在市中心城区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据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和初步创建阶段(2016年3月-4月)、自查申报阶段(2016年5月-6月)、迎接国家评审阶段(2016年7月-2017年12月)3个阶段来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共分为8个大类、40个项目、200余个具体考评指标,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等,为确保创卫工作顺利开展,接下来将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创机制,开展卫生社区创建活动,市、区领导将挂点包片,并以市容卫生、学校卫生、农贸市场、“六小”行业、社区卫生、城中村卫生等内容为督查重点进行专项督查,积极进行文明卫生联创、健康教育促进专项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抚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六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等统一行动,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提请问责,变事后问责为事中问责。

  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介质,多角度、全方位地大力开展创卫宣传,曝光存在的问题,并公布监督电话、开通网络监督平台,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全市上下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