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抚州市档案局被授予全国普法先进单位

09.07.2014  20:46
  

据7月3日《中国档案报》载: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对“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先进普法办、先进个人及先进工作者进行通报表扬。其中,档案系统榜上有名,四川省档案局和江西省抚州市档案局被授予全国普法先进单位。

在推荐送审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抚州市档案局能够被授予全国普法先进单位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大量先进事例支撑的:自2011年以来,抚州市档案局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六五”档案系统普法工作,成立了抚州市“六五”档案系统普法领导小组。对全市“六五”档案系统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从而形成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专门抓,负责科室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三列入”: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党支部和全局干部职工政治学习计划、列入年终工作考核目标。在依法治档方面,抚州市档案局建章立制,结合该市档案事业发展实际,先后制定了《抚州市档案管理办法》、《抚州市档案局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程序》、《抚州市档案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抚州市档案局首问责任制》等,为依法治档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依据。2011年,抚州市档案局与人大在全市部分县开展了林权档案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逐项对照,发现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并书面通报执法检查情况,促进了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在法制宣传方面,抚州市档案局组织开展了系列的宣传活动,并积极参与市普法办举办的“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2012年初,抚州市档案局通过举办《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图片展》,面向抚州市各机关、学校及群众宣传档案法律法规,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应;举办档案法律知识竞赛及宣传活动。以“6·9”国际档案日为契机,2013年6月,抚州市档案局联合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一次大型的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各县(区)档案局及市直各单位共200余人参与了活动;组织全市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每年的参学率和合格率都达到100%。2013年9月份抚州市档案局利用《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图板展》走进社会宣传,散发了1000多张宣传单,并接受群众咨询200多人次,使市民了解档案法及档案的作用是什么,受到市民的一致好评。

抚州市档案局被授予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是抚州市档案局的光荣,我们江西各级档案部门也为之自豪。我们要以抚州市档案局为榜样,并以此为契机,采取有力的措施,推进档案“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入实施,不断开创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局面,为全方位推进档案事业的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省局科教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