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水毁工程修复基本完成

24.02.2017  20:05

2月23日,笔者来到金溪县芦河渠里窑段称砌护坡项目处,望眼看去,牢固的块石衬砌稳稳的扎在芦河渠右岸。由于经受多次暴雨洪水影响,2016年芦河渠里窑段产生了较严重的塌坡,县水利局不等不靠,积极行动起来,对塌坡段进行了快速、有效的抢修,及时完成了水毁修复。据悉,截止目前,抚州市水毁工程修复已基本完成。

2016年,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全市强降雨多发频发,全市平均降雨量达2229毫米,比同期多年平均多464毫米;受强降雨影响,我市11个县(区)150个乡镇发生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全市受灾人口68.39万人,转移人口2.24万人,全市直接经济总损失12.2亿元,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4.54亿元。灾情过后,各级党委政府迅速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积极筹措资金和投入劳力修复水毁工程,落实负责人、修复资金和完工时间,并加强检查督促,严把工程质量关。2016年全市重点水毁修复治理工程共277处,其中水库1处,1~5万亩以下圩堤1处,万亩以下圩堤75处,涵闸12处,其他山塘、水陂、渠道等共188处,计划总投资6330万元。其中临川29处,投资1153万;南城61处,投资330万;南丰22处,投资633万元;崇仁30处,投资360万;乐安12处,投资310万;金溪8处,投资350万;宜黄13处,投资360万;黎川35处,投资486万;东乡39处,投资1324万;资溪10处,投资477万;广昌18处,投资547万;截止到目前,277处已全部开工,完工275处,累计完成土石方51.3万m3、砼6.93万m3,完成投资6076万元,占计划的96%。剩余的2处正在按照有关要求全力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在汛期来临之前按期完成水毁修复任务,确保水利工程防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