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统计局认真开展2013年依法行政自查自评工作

24.12.2013  10:03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抚州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抚府办字[2013]21号)和《抚州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方案》(抚依法行政字[2013]3号)文件要求,近日,抚州市统计局认真开展了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工作。

 

  对照《抚州市2013年度市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自评表》,从创优统计发展环境,抓规范性文件清理;健全执法制度管理,开展规范主题活动;坚持依法科学统计,完善重大决策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清理行政审批行为;建立行政复议制度,全面推进行政调解等五方面进行了认真评查和评分,同时整理汇编了相关工作的佐证资料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圆满完成了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