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提高新农合住院分娩补助标准

10.04.2016  11:45

  记者4月5日从抚州市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市今年起对参加新农合的孕产妇在住院分娩补助上实行限价、限额补助,其中,正常产最高可享受1280元的限额补助,剖宫产限价标准提至最高4500元。

  在乡(镇)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常产的,补助标准从定额补助200元、400元提高至限额补助最高1200元、1360元,多胞胎可额外增加200元、240元。具备剖宫产医学手术指征,且无产科并发症的,参合农民在县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剖宫产手术,补偿金额从之前的最高1510元、975元分别提高至最高2800元、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