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用真情谱写司法为民赞歌

21.10.2014  10:16

核心提示

  近年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充分发挥打击犯罪、调解经济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审判职能作用,为平安抚州建设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的司法保障。该院作为全省行政集中异地管辖惟一试点,不仅防止了地方势力对案件的干扰,还实现了解决争议、救济当事人权利与监督权力的新平衡,有力地促进了官民和谐。据悉,2013年来,抚州市三个试点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5件,在审结的案件中,撤诉149件,撤诉率达70%,取得了显著成效。

  开展多项活动内容丰富  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去年10月28日,江西省法院系统“天平杯”羽毛球赛开幕式在抚州市体育馆举行。此次比赛活动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协办,为期4天。来自全省法院系统的13支代表队、93名运动员在抚州市体育馆展开激烈的角逐。比赛设有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团体赛三个项目,各分两个阶段进行。团体赛的比赛项目包括领导干部单打、女单、男双、女双和混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各队按抽签分成A、B、C、D四组,各小组决出前两名进入淘汰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各组前两名队与其他组前二名交叉进行淘汰赛,直至决出一、二、三名。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定。

  除了举办全省法院“天平杯”羽毛球赛,该院还经常开展走访和慰问困难干警、网上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搭建交流学习的新平台,营造了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法院文化氛围。

  为了顺应新形势下综治工作的发展需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革命理想信念教育、司法作风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参加道德讲堂、法治主题征文系列活动,来坚定正确的干警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成功开展科级领导职位竞争性选拔和轮岗工作,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同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不仅提高了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同时又能有效的预防机关内部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2014年6月6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抚州市纪委“清风苑”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上午10时,干警们统一着装,整齐列队从法院出发,徒步前行近20分钟后,来到了廉政教育基地。随后,在基地解说员的讲解下,大家先后参观了倡廉教育馆、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参加了廉政考试,敲响了廉政警钟。基地还向参观人员每人赠送了一块书签,上写有一句廉政格言。

  全省异地管辖惟一试点中院  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服务便民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履行审判工作职责,将执法办案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要务,遵循司法改革总体要求,就具体改革举措先行先试,在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发挥律师在法院诉讼活动中的作用、办案质量标准、审判质效指标体系、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的人员配置模式等方面不断探索,为司法改革破难题、探新路。从方便起诉、加大巡回审理力度、简化诉讼程序上着手,对当事人因交通不便、年龄较大或身体状况等原因难以到庭参加诉讼的案件主动上门。同时,积极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实行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有效分离,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实现了解决争议、救济当事人权利与监督权力的新平衡,有力地促进了官民和谐。

  2013年1月,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后,  抚州中院作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惟一一家试点法院,在全省率先实行行政案件集中异地管辖审理。而抚州中院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确定临川区法院、南城县法院、黎川县法院3个基层人民法院为集中管辖法院,集中管辖辖区内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后,许多行政案件变成“本地案件异地审”,抚州市中院出台了便民利民措施,解决当事人诉讼中的诉累,采取多样化起诉和上诉的途径,全市各法院均设立和公布了受理诉状的电子邮箱。

  据统计,去年5月以来,抚州市三个试点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5件。在审结的案件中,撤诉149件,撤诉率达70%,南城县法院撤诉率达到81%。

  促进“阳光司法”  裁判文书上网晒开通官微官博

  为了能更好的以公开促公信,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信息化建设,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公开审判流程;根据依法、及时、规范、真实的原则,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并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平台建设,公开执行实施权运行过程。

  2013年12月1日,该院开始将新审结的所有行政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群众只要进入抚州法院网点击“裁判文书”  栏目,就能看到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今年较早时间审结的行政案件裁判文书。同时,为了加强信用惩戒,该院在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了首批168件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强有力地遏制了失信被执行人融资渠道。据了解,去年以来,抚州市中级法院共执结专项案件72件,涉案金额1707万元,有力维护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威信,有力助推了社会诚信建设。

  不仅在网站上公开文书,该院还通过微博、  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快、受众广、反响大等特点,不断巩固发展信息化建设成果,构建了立体化宣传工作格局。

  2014年1月1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为法院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据悉,这是全江西省法院系统首家开通官方微信的法院,也成为全国少数几家开通官方微信的中级法院之一。当地百姓纷纷表示,“只要打开抚州法院官网、官方微博和微信,我们就可以及时了解抚州法院最新工作动态、案件快报、司法为民等最新、最快、最权威的法院资讯,真是十分便捷惠民。

    贴近基层“三进四问”求民意  工作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二

  近年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挂点帮扶乡镇平安创建工作,督导平安创建进度、听取信访维稳思路、查阅矛盾排查资料,指导帮助各地政府调处多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指数和综治水平。

  2013年10月17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临川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金巢公安分局联合在金巢广场开展了一次社区文明共建法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官与公安民警、检察官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耐心解答咨询,散发宣传单,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帮助他们提高维权意识和熟悉诉讼常识。对于群众诉求,能够答复或解决的,当场予以答复解决;一时不能解决或不属受案范围的,积极引导他们通过合法路径维权,依法找有关单位解决。当天上午,便发放了各类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了30余名群众来访,法官们的耐心解答受到了过往市民的热烈称赞,促进了阳光司法,提升了司法公信。

  为进一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等问题,今年3月26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拉开了“三进四问”活动的序幕。据了解,该活动要求每名院领导确定一家基层法院和一个基层人民法庭作为联系点,安排3天时间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三进”即进农村、社  区和企业;“四问”即问效、问怨、问症、问策的方式与基层群众面对面听取、征求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对中院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有关作风方面和“四风”问题的意见,帮助查摆找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活动中,法院“院长们”每到一处都开门见山说明来意,以诚心换真心,表明走访串门就是征求群众对法院领导班子和司法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希望大家说真话、讲实话,有的放矢,一针见血。在走访和座谈时,他们每位边听边记,用心倾听走访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还亲切与之交流探讨,零距离互动。

  据悉,2013年,抚州市中级法院工作满意度在全省11个设区市法院排名中位居第二,全市共累计排查63件重点涉诉纠纷,112起涉民生案件,执结率高达九成,平均结案期限不足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