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5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实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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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都市报抚州讯记者舒晓燕报道:3月6日,记者从抚州市纪委获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日前被实名通报。
●宜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吴飞安违规操办丧事问题。
2015年6月23日,吴飞安因母亲去世,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一周,回东乡为母亲办理丧事。在为其母亲办理丧事期间,吴飞安未严格执行“两报告一承诺”规定,未向相关部门报告办理丧事有关事宜,并收取了30名镇、村干部所送礼金3030元。宜黄县纪委决定给予吴飞安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收取的礼金。
●崇仁县航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国平违反廉洁纪律、公车私用问题。
2012年至2014年,郭国平在担任航埠镇镇长期间,本人及其家属多次公车私用,并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用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崇仁县纪委决定给予郭国平党内警告处分,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并收缴其违纪款项上交县财政。
●南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疾控中心主任熊以基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初五)11时许,熊以基私自驾驶单位公车搭载其亲属前往白舍镇亲戚家吃新年饭,于当天18时许返回县城。南丰县纪委决定给予熊以基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燃油费200元。
●临川区腾桥中心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1月,腾桥中心小学以村小教师的名义套取2013年度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75180元,全部用于发放中心小学本部46名教师加班费等福利。临川区纪委决定给予腾桥中心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谢珍祥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上交区财政。
●黎川县日峰镇国安社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4年1月,国安社区通过在县国税局虚开发票报账方式,套取12000元现金用于支付招待费用。黎川县纪委决定给予国安社区党支部书记陈丽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