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中海油抛售险企 两家保险公司长期亏损

17.09.2014  14:35

  两家合资寿险公司接连登上了产权交易所的公告板上。9月11日,中海油所属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10亿元价格出售其所持有的海康人寿50%股权,而在此之前,9月3日,另一家合资寿险公司,中法人寿也遭其中方股东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挂牌转让持有的25%股权。最为引人瞩目的是出让方均为国企。

  事实上,从国内首家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6年11月成立起计算,合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发展已有18年历史。但如今很多合资险企都陷入了困境。

  年报显示,海康人寿、中法人寿去年净亏损分别为9252.33万元和698.44万元。更重要的是合资保险公司亏损并不是个例。虽然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国企出售手中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是顺应国企改革回归主业的大趋势。但长期亏损或许才是抛售的最大原因。

  而这背后则是中外股东经营理念上的差异,外方想卖LV,中方想做家乐福。

  出售股权或并非源于“做强主业

  9月11日,中海油所属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海康人寿全部股权(50%),挂牌价格为10亿元。同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1.555亿的价格出售其持有的中法人寿一半的股权(25%)。

  与中法人寿股权挂牌不同的是,海康人寿挂牌公告显示,10月13日挂牌期满,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延期,直至征集到为止。

  对于此次出售,海康人寿表示,是中海油业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据报道,在今年中海油的中期业绩发布会上,公司管理层曾表示正在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公司的原则是,突出主业,发挥优势,经营好优势项目和优良资产。

  有业内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中海油、中国邮政两家大型国企纷纷出售其持有的险企股权,是顺应国企改革“做强主业”的思路。对此,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认为,这是一种说法,但目前还没得到这方面佐证的资料。

  “国家的政策是一个引导,但股东出售股权,不一定就像对外宣称的那样,背后真实的原因是不得而知的。因为合作当中会有很多问题。有些问题彼此双方能够达成一致,但有些可能就是谈不拢,就离场了。”一家中方股东同为大型国企的合资寿险公司人士表示。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未听说而且应该也不会出现中方股东撤股。

  她认为,股东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而每年董事会会向其汇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对于中方股东来说,实际上不会耗费太多的精力去管理,主要精力还是在主业上。

  为何未实现1+1≥2

  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底,中法人寿成立,股东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二者各持50%股权。而海康人寿由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各出资50%组建,于2003年5月正式在中国开展业务。

  这样背景的合资企业,却未产生1+1≥2的效应。

  “从理论上说,应该是如此。但现在的情况是,中外合资的险企很难解决经营理念上的差异。外资股东强调效益,中方股东要求规模。这就发生矛盾了。”王绪瑾表示,在中国市场,合资公司发展受限,想上规模上不去,因此,很难有效益。

  从中法人寿和海康人寿年报来看,至今仍属于亏损状态。投入资金后不见回报,撤资离场的结局不难理解。

  财报显示,2013年,中法人寿净利润亏损698.44万。今年1-7月,净利润亏损870.26万。2013年,海康人寿净利润亏损为9252万元,今年1-7月净利润亏损为854万元。

  合资保险公司出现亏损已不是个例,也不是今年才发生。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统计,如中法人寿股权性质一样的“50-50”持股比例的中外合资公司,产寿共有22家。这22家“50-50”合资的公司中,目前包括安盛天平在内也只有9家实现盈利,如果看综合收益总额科目的话,只有6家实现正收益。

  从上述企业合资股东的构成来看,中方股东一般为非金融机构,而外资股东一般在国外有经营相应的保险业务。

  另一位合资险企内部人士表示,合资公司明显的优势就是从前端的产品开发、人员管理,到后端的销售服务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但劣势就是合资公司适应中国市场需要漫长的过程。国外的产品、销售模式也会出现水土不服。

  王绪瑾表示,很多中方股东对保险经营不了解,当成实体经济投资,认为当年投资当年就有收益。但是寿险公司一般在中国是“7亏8赢”,在国外差不多第9年或第10年才盈利。股东对行业了解不够就带来一些问题。

  “因此,这就要看双方股东的配合度。如果双方股东合作非常默契,可能就会产生1+1≥2的效应,因为他们会把两家股东的管理、资源运用方面的经验都融合在一起。”上述合资寿险公司人士表示。

  背靠大树为何难乘凉

  据了解,合资公司在国内开展业务,外资股东难以提供渠道支持,大多依靠中方股东渠道资源。这其中尤为明显的是银邮系保险公司。以中法人寿为例,2013年年报显示,中法人寿保险业务收入1056.1万,全部来自银保。

  但是,相对而言,如果中资股东是非金融机构的实体企业,对合资寿险的帮助或许并不会如想象的那么明显。

  “事实上,为什么我们开拓业务很难,其中一个原因是中方股东旗下的很多公司和下属机构根本不知道还有我们这家公司,因此,关联渠道的业务都是我们自己一家家去开拓,没有说是股东的业务就好做。”上述合资险企人士如是说道。

  此外,另一位合资险企内部人士表示,中资股东是实体企业的话,对于寿险公司来说也难以靠大树“乘凉”,因为不像财险公司,可以为中资股东的设备、工厂等提供保障。中方股东对这些合资险企支持主要体现在团险业务上。

  海康人寿年报显示,2013年,保险业务收入为14.49亿,其中,团险业务收入为1.46亿,只占10%左右。而且团险业务收入也未显示均来自中海油。

  从中法人寿的例子来看,背靠大树虽然好乘凉,但是,单纯依靠股东渠道资源,而不开拓新资源的保险公司,一旦股东减少了支持,就难获长足发展。

  王绪瑾表示,中法人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中国邮政还有一个寿险公司——中邮人寿,怎么平衡也是一个问题。

  官网显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与各省(区、市)邮政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全资寿险公司,2009年9月9日正式挂牌开业。其中中国邮政集团持有20%的股权,为中邮人寿的第一大股东。

  从2009年中邮人寿成立起,中法人寿保费收入就开始出现下滑。2010年,中法人寿保费收入由2.70亿下降至2.22亿,而当年中邮人寿的保费收入却达20.30亿;2011年,中法人寿保费收入出现大幅度下滑,仅有6500万,不足2009年高峰时的1/4。2013年,中法人寿的保费收入仅1056.10万,而此时中邮人寿已经达到了230亿。

  新京报记者 梁薇薇

  在合资险企中外股东理念不合的案例中,北大方正人寿前身海尔纽约人寿成为一个典范。据了解,海尔纽约人寿成立于2002年,属于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合资寿险公司,由海尔投资和美国纽约人寿共同出资设立,经历了“七年之痒”经营仍不见好转,因此战略之争、理念之争开始显现,最后于2011年纽约人寿率先离场,公司变名为海尔人寿,但没有保险经验的海尔投资最终不得已将大部分股权转让给北大方正集团和日本明治安田生命保险,并最终更名为北大方正人寿。

  工银安盛人寿前身金盛人寿十多年没有盈利,五矿集团不得不全身而退,外资股东法国安盛甘愿缩小自己的话语权,引入绝大控股股东工行,以期分享工行丰富的资源和渠道。但在合作中,也出现了工银安盛大股东吵架,原CEO怒斥工行不懂保险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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