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保中心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加快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

14.07.2015  19:16

  为扎实推进我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和调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省社保中心于近日正式下发通知,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根据要求,各试点设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每月初向省社保中心报告本市截至上月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省社保中心将汇总分析各试点设区市上报的材料,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并就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人社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统一专项活动。根据《江西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我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于2014年下半年开始启动试点,2015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至全省50%以上的地区,2016年和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2017年底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

  2014年7月,我省宜春市、上饶市、景德镇市被人社部纳入全国首批试点城市范围。2015年5月,省人社厅将九江市、鹰潭市、抚州市确定为我省第二批试点城市。至此,我省试点城市达到6个,试点范围覆盖全省50%以上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