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靖国:拆迁工作中要适度把握“钉子户”利益

17.07.2015  18:00

  “钉子户”是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基础中出现的一个不和谐符号,客观看,无论是拆了“钉子户”,还是“钉子户”依然存在,都是考量一些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问题。既然钉子户的格局已经形成,善后事宜就显得尤为重要。

  执政者为了把城市建设的更好,人民生活环境得到优良改善,免不了拆除和征用。而另一个立场的拆迁户,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也同样是为了生活的更好,自然之间就和政府产生了一种博弈。一方想着如何花最少的钱,办更多的事,而一方则想着如何利用拆迁获得更多的利益,同样为了一个更美好的明天,但这场博弈却给这个社会带来了太多伤感,群众告政府,政府抓群众。结局是两方的牵强和不满。

  如果把一项建设事业,当成一次利益的追逐,那么出现“钉子户”的格局始终不会改变?值得注意的是:“钉子户”的利益,也是人民的利益,也正是一个地方发展的根本利益所在。消弭“钉子户”依靠行政强拆是远远不够的,地方政府还需缜密考量红利的分配问题,切实,合理,高效的找到利益平行点,因“”制宜,不搞一刀切,因为现实生活中,百姓财产房屋并非整齐划一的。

  从一个侧面看,我们反腐工作的作业,众多倒下的官员那一个不是在利用工程建设大搞利益输送,在这种背景下,群众利益是难保证的。道理很简单,改革红利的蛋糕就那么大,一方拿了大头,另一方也只有蝇头小利了。打铁还要自身硬,公共财政支出公告设施建设中,要严把关、高透明,让事关利益者切实感受到地方政府的建设是在围绕群众利益开展。唯有如此,才能够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城市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