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5名拆违干部收受违建业主贿赂被处分

24.05.2014  09:37

人民网南昌5月23日电 (记者秦海峰)近日,景德镇昌江区纪委监察局对“两违”(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5名领导干部问责并进行党政纪处理。

分别是:

1、鲇鱼山镇分管“两违”工作党委委员胡小敏,对责任范围内出现“两违”严重问题及鲇鱼山镇乡建办多人收受贿赂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鲇鱼山镇镇长虞晓军,对责任范围内出现“两违”严重问题及鲇鱼山镇乡建办人员和吕蒙村委会干部等多人收受贿赂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鲇鱼山镇党委书记江斌,对责任范围内出现“两违”严重问题及鲇鱼山镇乡建办人员和吕蒙村委会干部等多人收受贿赂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分管鲇鱼山镇吕蒙村片区“两违”工作负责人汪坚,对管辖范围内出现“两违”严重问题及下属机动大队多名队员收受贿赂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常务副局长饶贵林,对管辖范围内出现“两违”严重问题及下属机动大队多名队员收受贿赂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同时,对“两违”工作中其他违法违纪人员进行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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